转发:关于启动2013年度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3-3-12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2浏览次数:11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关于落实“本科教学工程”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河海校科教[2011]112号)文件精神,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校科教[2012]15号)要求,我校在全面总结2012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启动河海大学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者需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实践能力,且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较大兴趣。
 
二、申报项目类别
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要求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申报可以是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社会调查项目等。
2. 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要求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要求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2013年度委托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与工程训练中心联合申报1—2项。
 
三、立项要求
1. 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申请项目(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本科生,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申请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 尚未结题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2013年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
3. 每个项目均要求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了解学科前沿、具备一定的组织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能力,以及指导学生创业的能力和素质,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切实承担起项目的指导任务。每位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3项,实行导师负责制。
 
四、网上申报的说明
1. 此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网址。
2. 学生网上申报后,可以在网上下载申报书【办公自动化网站oas.hhu.edu.cn、教务处网站(jwc.hhu.edu.cn)与工程训练中心网站(innov.hhu.edu.cn)等】,打印交至各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秘书处。
 
五、时间安排:
1. 3月12日-3月18日,项目申报。学生可从各学院、专业创新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等单位报名。各单位应做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2. 3月18日-3月25日,项目初审。各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家组进行初审,对项目申报资格、可行性、课题意义及预算进行详细审核和评估打分,排序。请各单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报送表(见附件6)和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25日前交到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室(江宁校区致用楼322室)。电子稿发至:gcxlzxcx@126.com,联系人:徐老师。
此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按分配名额推荐项目申报。(见附件1)
3. 3月25日-4月5日,项目答辩。由学校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组织项目答辩。(常州校区自行组织项目评审)
4. 4月5日-4月19日,确定项目名单。按照答辩成绩确定项目名单,在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学校审核后,形成最终项目名单。(常州校区上报最终确定项目名单)
5. 4月20日-5月1日,签订协议书。学校和各项目组签订协议书,并于6月初下拨项目经费总额的50%。
6. 2013年6月-2014年5月,项目进行阶段。
7. 2013年11月,由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会同各相关单位对所有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拨付另一半经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做终止处理,并停拨剩余经费。
8. 2014年5-6月,由河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会同各相关单位对所有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若无法按时结题的项目 ,必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并将延期结题申请书交至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室(江宁校区致用楼322室)。
 
附件:
5. 专业门类目录
 
教 务 处
学 生 处
校 团 委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