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1级本科生辅修报名的通知 2013-3-11

发布者:大禹学院发布时间:2013-03-11浏览次数:85

各学院:
根据《河海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本学期继续开设辅修专业,现将2011级学生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学有余力的学生,每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无欠费,全日制在校大二本科生(2011级)。
二、教学安排:
辅修专业的课程在主修期间修读,第二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一般双休日(或工作日晚上)开课;辅修专业总学分一般为25学分左右,按学分收费,标准为80元/学分;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开班(原则上,报名人数在20人以上)。
三、报名方式:
1、进入河海大学主页(http://www.hhu.edu.cn/)后点击“信息资源”中的“本科生信息”,再点击“考试报名”进入登录界面。
2、选择考试种类——“河海大学辅修课程”、考试等级——“法学”等、考试小类——“法学”等,再点击“提交”,界面再次提示你所报考的语种及等级,确认无误后点“报名”按钮,显示“报名成功!”,并显示你的照片;如照片信息有误或没有照片的请与教务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58099174)。
3、网上报名日期为2013年3月11日----3月20日。
四、其他:
1、辅修专业开设学院,负责学生辅修管理。
2、若主、辅修培养方案中出现有相同课程时,经任课教师和所在院(系)同意,学分多的课程可代替学分少的课程。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被代替学分最多不得超过辅修专业学分的50%。
3、学生在修读辅修专业期间,若主修专业必修课不及格课程学分大于6学分,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立即通知辅修专业所在学院,中止其辅修专业学习,已修读辅修专业课程成绩作为任选课成绩登记入册。
4、学生修满并取得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