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海 大 学 部 门 文 件
河海大禹院〔2011〕7号
大禹学院关于给予徐阳等3名学生
院内通报批评的决定
院内各班级:
2011年10月1日至7日为7天国庆长假,截至8日上午8:00,我院本科生471人按规定返校467人,1人履行请假手续。2009级徐阳等3名学生国庆长假后,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没有按时返校,违反了学校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学生纪律观念,维护学院良好风气,学院决定给予徐阳等3名同学通报批评。
希望全院学生以此为戒,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体现我院学生优秀素质。
通报批评学生名单如下:
0919010525 徐 阳 0919010321 沈 冬
0919010407 丁雪霖
大禹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 通报批评 决定
录入:张玲彬 校对:王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