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发布者:大禹学院发布时间:2012-05-11浏览次数:299

 
大禹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2012-5-11
 

河海大禹院〔20125


大禹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是为了鼓励学生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是为学院对学生在校期间评定各类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就业等方面提供参考依据。

一、测评内容

综合测评分为绩点分加综合附加分,满分为100分。即:综合测评分=绩点分+综合附加分。

绩点分占总分的75%。将学生必修课绩点乘以20换算成百分制参与计算分。即:绩点分=必修课绩点*20*75%

综合附加分占总分的25%。测评方面主要包含:获奖情况、发表学术论文及参加科学研究情况、外语能力与计算机能力、社会工作评价等,具体如下:

1、科研、学科竞赛等方面获奖情况加分。各项可累加,总分不超过7分:

奖项级别

获奖等级

分值

备注

国家级

一等奖及以上

5

以名次计奖的竞赛项目,获得第1名至第3名等同于相应竞赛一等奖;第4名至第6名等同于二等奖;第7名至第12名等同于三等奖

二等奖及以下

4

省、部级

一等奖及以上

3

二等奖及以下

2

校、院级

一等奖及以上

1

二等奖及以下

0.5

2、发表学术论文及参加科学研究。各项可累加,总分不超过7分:

参与项目

等级

分值

备注

公开发表论文

核心期刊

3

公开发表论文及专利应为第一作者,增加一位排名减0.5

非核心期刊

1.5

发明专利

第一专利人

3

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第一专利人

2

参加科学研究

获得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创业大赛立项主要负责人

2

获得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创业大赛立项团队成员

1.5

获得校级及以下科研项目、创业大赛立项主要负责人

1

获得校级及以下科研项目、创业大赛立项团队成员

0.5

获得学生科技基金、创业大赛支助

1

校(院)级社会实践重点团队负责人

1

3、外语能力与计算机能力。各项可累加,总分不超过3分:

参与项目

等级

分值

备注

外语能力

CET六级580分以上

2

CET六级425分以上

1

计算机能力

通过江苏省三级

1

通过国家级三级

1

4、社会工作评价。各项可累加,总分不超过8分:

参与项目

等级

分值

备注

学生工作

担任一年校(院)五大学生组织主席级

1

各等级之间可累加

担任一年校(院)五大学生组织部长级

0.5

担任一年班级团支书、班长、党支部书记

0.5

荣誉称号

校(院)级以上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2

校(院)级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0.5

公益事务

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2

获得校(院)级表彰

0.5

二、组织实施

1、每学年开学后2周内,学生主动向学院提交综合附加分证明材料。

2、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组,审核综合附加分证明材料,负责综合测评工作。

大禹学院

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学生综合测评 方案

河海大学大禹学院 2012年5月11印发

录入:张玲彬 校对:王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