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大禹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大禹学院发布时间:2013-05-21浏览次数:121
河海大学部门文件 河海大禹党委〔2013〕10号 ──────────────────── 关于评选大禹学院2012-2013学年 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院内各班级: 在过去的一年里,院研究生会、各班级按照学校要求,开拓创新,积极工作,在推动本院研究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发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在2012-2013学年中工作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干部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大禹学院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的研究生干部; 2、大禹学院工业工程专业各班级班长、党支书。 二、评选条件 1、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研究生干部人数的40%;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信念坚定,品德优秀; 3、工作勤奋,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 4、勇于奉献,善于创造,成绩显著; 5、为院研究生会、班级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评定小组评选、学院审核的程序进行。评定小组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材料,评选时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评选开始后的一周内评定小组按评选要求完成审核、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并授予荣誉称号。 具体程序为: 1、自愿申报或组织推荐; 2、评定小组认真开展审核、评选工作; 3、院内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 5、学院授予荣誉称号。 五、材料要求 个人填写“大禹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表,并附上事迹介绍、获奖情况(证书复印件)等方面的材料,并于5月20日上午9: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江宁校区勤学楼120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495664659@qq.com,联系电话:58099202。 附件:大禹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 中共河海大学大禹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17日 中共河海大学大禹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17日印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