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部门文件
河海大禹党委〔201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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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大禹学院大一优秀学生
暑期赴港澳交流学习的通知
院内各班级:
为提升我院学生对外交流和创新能力,开拓学生国际视野,学院拟选拔大一优秀学生暑期赴港澳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选拔35位左右大一优秀本科生暑期赴港澳交流学习,时间5天。本次交流学习活动的费用由学校和学生各承担一半,学生需自付人民币2500元左右。
二、选拔范围
我院2012级本科学生
三、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综合素质高;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交流期间每日充实的活动安排;
四、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的程序进行。选拔时按照大一第一学期成绩绩点排名,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选拔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五、材料要求
个人填写“大禹学院优秀学生赴港澳交流学习”申请表,并于5月27日上午9:00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江宁校区勤学楼1201,联系电话:58099202。
附件:大禹学院优秀学生赴港澳交流学习申请表.doc
中共河海大学大禹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22日
中共河海大学大禹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