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学院学生会章程
为加强大禹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使之更好地在上级领导之下开展工作,为广大同学服务,特制定此条例。本条例只在大禹学院范围内有效。它的制订、修改、删除必须由分团委通过,并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此条例解释权属于大禹学院学生会。
一 组织结构
大禹学院学生会下设文艺部、体育部、实践部、外联部,四个部门协作行使学生会职能。
文艺部: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
体育部: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并协助学校团委、学生会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外联部:主要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其他部门合作举办大型联谊活动,让学生们的活动更加丰富多采,做好与各系外联部或公关部的沟通几交流。
实践部:以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为宗旨,大力开展敬老助残、义务家教、青年志愿者等社区援助活动,增强学生关心社会、服务他人的意识,促进学校或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二 招新
我院学生会在每学年初进行干事招新,通过面试等形式从报名的同学中择优录取。对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由他人推荐(需经本人同意)或自荐,在学生会部长会议上提名讨论,后上报主席,同意后破格提用。
三 辞职
学生会干事在向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报告后即可辞职。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负责人辞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应向分团委书记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书记批准后方能辞职。负责人在辞职时必须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四 会议制度
学生会两周召开一次各部会议;月召开一次部长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鼓励后进。
五 具体考核情况
大禹学生会采取量化积分制度,每人对应一份考核记录表,其中包括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情况、考勤和学习情况。学期末,对得分高的同学给予相应的奖品或证书奖励;对得分低的同学采取适当的处罚。
六 说明
本章程由大禹学生会起草,经分团委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本章程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所有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
河海大学大禹学院学生会
200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