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按时报名和缴费。
一、重修课程: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二、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上午09:00 时- 9月28日17:00时(网上全天24小时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如下:
(1)点击河海大学主页左下方的“信息资源”后点击“本科生信息”,进入“河海大学新教务系统入口”,点击四个“入口”中的任何一个“入口”进入登录界面,输入学号、密码和验证码后进入“URP综合教务系统”主界面,按照附件1中的操作流程进行重修报名。
(2)2013级转专业学生报补修课程时,进入重修报名系统界面后,按转专业补修的操作流程进行重修报名;2013级转专业学生报非补修课程时,按普通重修流程进行报名。特别提醒:转专业的学生部分已修过的课程可替代,如原修读的“高等数学AI”可替代“高等数学BI或CI”等,具体请咨询学院教学秘书。
(3)因新老培养方案不同,2011级部分学生因课程信息变化,或结业换证的学生无法网上报名请到教学秘书手工报名,由学院教学秘书按附件2中的格式先汇总,教务处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重修报名名单整理后发学院,学院将手工报名名单与网上报名名单汇总后反馈至教务处。
注意:根据学籍管理规定,所有报名重修的学生均需跟班重修,若与本学期所选课程相冲突,需向重修课程任课教师请假,并按时参加期中考试、课程测验、实践教学考核等环节。
四、缴费说明:
1、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重修费,重修费标准为80元/学分,缴存时间为9月24日-10月10日下午17时(助学贷款未下的学生请于10月10日存款缴费),缴费方式:将重修费总额存入学生个人建设银行龙卡,再由财务处统一扣费。财务处扣费只认重修费总额(不识别课程学分),学生存钱到建行龙卡时需超过重修费总额,存款不足将导致扣费失败,视为报名无效。
2、财务处扣费时间为10月11日上午(仅扣费一次)对未缴费或缴费不足而导致扣款未成功者,取消所有课程重修申请,本学期不再接受补申请。
五、其它事项:
1、申请重修者需根据本人本学期学习任务、学习能力,计划好本次申请重修的课程数目,最多不得超过6门,以免影响正常课程学习,低年级学生尚不及格的公共基础课建议参加暑期重修班。
2、公共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由各学院安排组织随低年级考试,学生所在学院制作重修成绩登记表并加盖学院公章,在扣款成功后及时送任课教师。
3、因2012版培养方案调整,本学期部分课程停开或调整,上课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4、若有疑问,请致电教务处教务科黄波老师(电话:5809 9147)。
教务处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