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首届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大禹学院发布时间:2015-07-07浏览次数:170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定于2015年5月至10月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选拔参赛团队,同时展示、交流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效,省教育厅定于2015年6月至8月举办首届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以下简称“省赛”)。为做好校内选拔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青年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江苏未来

    二、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跨校组队的成绩列入第一申报人所在学校。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四、报名及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在7月22日前将参赛团队的报名表(附件1)、商业计划书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cxlzx@hhu.edu.cn,联系人:高老师58099145。

    2.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材料中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rar

 

 

 

教务处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