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激励任课教师开展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我院学生在校学习提供更好的指导与帮助,构建良好的教学相长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大禹学院优秀主讲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年度承担大禹学院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但思政课、大学英语Ⅱ、体育、大学物理实验等非集中授课课程的任课教师不在参选范围;后五学期的课程,三个或三个以上合班教学的课程任课教师不在参选范围;学院管理人员承担教学任务的,不参与评选。教师名单详见附件1-3。
(二) 评选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三) 评选程序
1.对于2015级、2016级任课教师,根据上一年度大禹学院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教成绩进行排序,选出前50%的任课教师作为优秀主讲教师候选人。
2.对于2013级、2014级任课教师,各班召开班会推荐候选人,要求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班级总人数的80%。每个班级推荐1名,班级之间、年级之间候选人可以重复。候选人名单由班长和团支书签字后交年级辅导员汇总。
3.学院综合考虑课程之间和专业之间的差异性,经院务工作会议讨论后最终确定优秀主讲教师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4.本次评选活动由大禹学院院办和辅导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3月上旬开始评选,3月中旬公布结果。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
本次“大禹学院优秀主讲教师”名额控制在20个左右,对获奖的教师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励津贴。
大禹学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