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我院自创办以来,一直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精神、创新意识,致力于培养学术精英和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大禹学子秉承“致高致用 致远”的优良学风,在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学术论文和专利作为学生科研活动的重要载体,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学院“恪守治学之责、笃行为学之道”的优良学风,保证学院评奖评优以及研究生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学院研究决定,在院内深入开展学生学术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大学生应当珍惜韶华、脚踏实地,把远大抱负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让勤奋学习成为青春飞扬的动力,让增长本领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当代大学生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生力军,既要认真扎实学习、掌握更多知识,也要投身创新创业、提高实践能力。大学生学术诚信作为诚信价值观的一个分支,要求大学生在学习及从事学术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术研究的道德操守,以真实、客观、严谨、科学的态度认真钻研,不盗用他人研究成果,严格恪守学术诚信规范,以诚信的态度对待一切学术研究活动。
二、具体措施
(一)诚信宣传教育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当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学生自身要强化对学术诚信的认识,深刻认识诚信是处世之根、为人之本,落实到学术活动过程中就是严格遵守学术研究的道德操守,独立完成作业、实验、论文,在对待他人研究成果要本着尊重真知的责任感和敬畏感,不盗用他人成果,不伪造实验数据,禁止和拒绝一切非正当手段获取科研成果,以诚信的态度对待一切学术研究活动。深入认识学术造假行为包括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替写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引用文献不端、不正当署名等。明确所有学术造假或学术不端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学生学术论文和专利审核制度
1.学生个人在论文投稿和专利申报前,需先认真如实填写《大禹学院学生学术论文和专利审核表》,以便学院审核备案。
2.所有符合条件的论文和专利在投稿前都应先交由所在课题组或实验室审核并签字。审核人为该论文或专利的指导教师,若无指导教师则由学院学术评价委员会进行审核并签字。
3.所有用于评奖评优、专业分流、研究生推免等重要工作的论文专利,在提交成果时必须同时提交审核表,否则在综合测评时不予认可。
4.一旦发现学生有学术造假行为,学院将对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严肃批评,并取消相应评奖评优资格。
5.该制度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大禹学院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