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禹院〔2017〕13号——关于印发《大禹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发布者:大禹学院发布时间:2017-06-19浏览次数:551

院内各单位: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科学、客观、合理评价的依据,《大禹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修订)》(河海大禹院〔2014〕7号)已实施三年,为更好地适应学生的发展和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综合测评方案再次进行修订,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大禹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修订).docx 

          2.大禹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自评表.docx

 

 大禹学院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