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禹学院“七要七忌”优良学风建设活动的通知
院内各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关于在本科生中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河海学工〔2021〕21号)、《关于实施“学·思·静”学风建设体系的通知》(河海大禹党委〔2021〕4号)要求,大禹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七要七忌”优良学风建设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发布日起。
二、具体要求
一要主动学习,忌浅尝辄止。
二要专注上课,忌做无关事。
三要认真作业,忌敷衍抄袭。
四要诚信考试,忌作弊违纪。
五要健康作息,忌晚睡晚起。
六要整洁起居,忌放纵狼藉。
七要友爱团结,忌内卷攀比。
三、考核办法
个人及班级的“七要七忌”落实情况将纳入“学·思·静”学风建设过程考核评价体系,记入阶段性考核成绩单。
河海大学大禹学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