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禹党委〔2016〕2号——关于加强大禹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过程管理及履行请假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大禹学院发布时间:2016-02-23浏览次数:206

院内各班级:

    毕业班各专业同学即将陆续进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专业同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加强同学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在《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2013年修订版)》和《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的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特推出此通知。

    一、考勤制度

    对于有固定教室开展毕设工作的学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在相应工作地点进行毕业设计,学院将不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巡视,三次以上未请假而缺勤者,学院将视为旷课,按照相关违纪处理。而无固定教室的学生,学院将对其在校到勤率进行抽查,三次以上未请假而缺勤者,学院将视为旷课,按照相关违纪处理。

    二、请假制度

    离校2天内必须指导老师、辅导员同意(指导老师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否则学院不予通过),3-7天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教学副院长签字,一周以上必须教务处和学生处审批,并将请假条交辅导员处备案。 以上要求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否则将被视为旷课,按相关违纪处理,严重者将延期答辩甚至取消保研资格。

    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毕业班同学收获了丰富的专业知识,体验了愉快的大学生活,同学们的优异成绩和良好表现给全校师生留下了深刻印象,值此四年本科的最后一个学期,希望大家继续发扬大禹学院优秀学风的良好传统,努力学习,遵守纪律,为自己的本科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附件:大禹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请假申请表.docx

 

 

 

 

中共河海大学大禹学院委员会

2016年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