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毕业班各专业同学即将陆续进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专业同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加强同学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在《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2013年修订版)》和《河海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的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情况,特推出此通知。
一、考勤制度
对于有固定教室开展毕设工作的学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在相应工作地点进行毕业设计,学院将不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巡视,三次以上未请假而缺勤者,学院将视为旷课,按照相关违纪处理。而无固定教室的学生,学院将对其在校到勤率进行抽查,三次以上未请假而缺勤者,学院将视为旷课,按照相关违纪处理。
二、请假制度
离校2天内必须指导老师、辅导员同意(指导老师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否则学院不予通过),3-7天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教学副院长签字,一周以上必须教务处和学生处审批,并将请假条交辅导员处备案。 以上要求希望大家严格遵守,否则将被视为旷课,按相关违纪处理,严重者将延期答辩甚至取消保研资格。
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毕业班同学收获了丰富的专业知识,体验了愉快的大学生活,同学们的优异成绩和良好表现给全校师生留下了深刻印象,值此四年本科的最后一个学期,希望大家继续发扬大禹学院优秀学风的良好传统,努力学习,遵守纪律,为自己的本科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附件:大禹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请假申请表.docx
中共河海大学大禹学院委员会
2016年2月23日